合伙人不能扣除可报销费用

合伙人不能扣除可报销费用

的合作伙伴 专业的服务 公司有时必须自掏腰包支付某些与公司相关的业务费用. 例如,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可能必须亲自承担招待潜在客户的费用,这些潜在客户不在公司指定的潜在客户名单上,公司将为其报销酒宴费用. 也, 合伙人可能会承担个人汽车费用,以驾车往返于客户会议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业务进行的地点. 一些伴侣也可能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的继续教育费用.

好消息是,这些未报销的业务相关支出通常可以在伴侣的个人联邦所得税申报表(1040表)中扣除。. 坏消息是,合伙人不能扣除如果他们将这些费用转化为公司将得到报销的费用. 税务法庭的一项判决说明了这一点. 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从一些必要的背景信息开始.

合作伙伴业务费用扣除基础

用于联邦所得税, 合伙人可以冲销未报销的与合伙关系有关的业务费用 表格1040附表E (与报告合伙人的合伙收入份额的时间表相同). 然而, 允许扣除, 这些费用必须是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或公司政策自掏腰包支付的费用. In theory, the agreement or policy can be written or unwritten; more on that later.

当然, 只有50%的未报销的餐饮和娱乐费用可以在附表E中扣除. 合伙人还应将可扣除的金额作为自雇费用 在其附表SE上作计算用途. 这样,合伙人就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节省.

问题在于:如果合伙人本可以将这些费用转化为自己的公司并得到报销,他们就不能扣除这些费用. 换句话说, “自愿”自付费用不允许扣除(符合“善举不受惩罚”的原则)。. 要消除对未报销合伙费用的适当税务处理的任何疑问,最好的方法是制定一份书面的公司政策,明确说明将报销哪些费用,哪些费用将不报销. 这种方式, 公司的合伙人可以扣除他们未报销的公司相关业务费用,而不会受到国税局的任何限制.

税务法庭判决及上诉

在一个决定中,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同意税务法院的意见,认为国税局恰当地拒绝了 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所申报的与公司有关的各项业务费用扣除. 根据合伙协议, 合作伙伴的商务用餐费用, 旅行, 客户娱乐会议和继续教育费用须经管理合伙人批准方可报销. 专业组织费和律师会员费通常由律所报销. 因此,纳税人不能在个人报税表中扣除这些费用.

第五巡回法院还同意税务法院和国税局的意见,即纳税人选择承担某些费用, 比如广告和家庭办公室, 由于合伙企业没有要求,并且与合伙企业的业务没有明显的关系,所以不能扣除.

最后, 第五巡回法院同意纳税人未能证明数额, 汽车费用报销的日期及用途. (Peter mclachlan, 113 AFTR 2d 2014-574,第5期. 2014)

给律师的信息

合伙经营时的费用将按照合伙协议或标准操作程序报销, 交上去!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就没有资格得到任何 减税 自掏腰包支付可报销费用.

在合作关系方面, 聪明的做法是制定一份书面的公司政策,清楚地说明什么会报销,什么不会报销. 这样,合伙人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国税局争议.

请通过我们的老葡京手机app朱迪思·巴恩哈德 触点形式 了解更多信息.

委员,葡京会手机app下载 & 老葡京手机app(老葡京手机app)是一家提供税务服务的专业公司, 会计和商业咨询专业知识遍及大西洋中部地区的办事处 马里兰州贝塞斯达 和 华盛顿特区.   

联系Judith P. 注册会计师,CFP®,CDFA®查看配置文件

"*表示必填字段